近日,我院对一起盗窃案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解开当事人的法结与心结,彰显了司法温情。2021年8月某日,段某在一家面馆吃饭时,因饭菜质量问题与服务员发生口角,双方争执不下,段某趁服务员不备之际将其放在收银台上的手机盗走,离开现场后将手机关机并藏匿于家中。后服务员报案,段某被抓获,被盗手机已追回并发还被害人。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段某系初犯、偶犯,认罪悔罪态度良好等因素,在听取被害人意见的基础上,经公开听证,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段某虽然能够如实供述作案经过,但辩解其拿走手机是出于让店主找其协商解决纠纷,而非盗窃。检察官结合其生活阅历、职业经历,对段某进行了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一方面对他的犯罪动机进行抽丝剥茧、分析论证,阐明了犯罪动机与犯罪构成的关系和影响;另一方面消除了其思想上的负担和错误的观念,促使其认罪悔罪,从而正确认识自己行为的性质。段某表示“感谢检察官帮我解开了法结和心结,我现在真的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我自愿认罪认罚。”
小案不小看,小案用心办。下一步,我院将以“求极致”的精神,认真开展实质性化解矛盾工作,通过释法说理促进心法结双解,彰显司法温情,促进社会和谐,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