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太原市杏花岭区365体育平台bet下载入口_office365admin下载_bet3365游戏通过在公安机关设立检察官办公室,不断探索新形式下侦查监督新途径、新举措。随着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张军检察长“做优刑事检察工作,突出专业化”要求,我院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从机制建设入手,重点对提前介入侦查、建立跟踪监督等机制进行细化,在推行捕诉一体的大背景下,进一步优化检警协作,把侦查监督工作做到同步同时和全程全面全方位,办案规范化进一步增强,“案件比”逐年降低,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搭建监督平台,建立侦查监督新机制
(一)领导高度重视,提供组织保障。杏花岭区院党组高度重视检察官办公室工作,为解决经济犯罪案件捕后不诉率、捕后轻刑率偏高等实际情况,于2013年9月在全省率先设立驻经侦大队检察官办公室,2014年11月在区公安分局刑事侦查大队正式挂牌成立了检察官办公室。2019年以来,为降低“案件比”,做优刑事检察,依托检察官办公室这一平台,充分发挥能动性,不断降低影响“案件比”的各项指标。2019年1-8月,杏花岭区检察院“案件比”远低于全省、全市的平均水平。
(二)建立规章制度,规范运作程序。先后与公安机关联合会签《关于在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设立检察官办公室的暂行办法》《关于在刑事侦查大队设立检察官办公室的暂行意见》等文件,完善制定《派驻检察官办公室工作职责》,确立扫黑除恶案件提前介入全覆盖机制、重大案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机制、轮值制度、联席会议制度、案件申报制度等,并根据形势变化不断充实检察官办公室制度。
(三)强化人员配置,提供智力保障。坚持“能者上、庸者让、劣者下”,“好中选优,优中选适”的原则,按照轮值制度,择优派驻办案经验丰富的检察官。同时注重派驻检察官的“传帮带”,坚持“一带一”模式,每名派驻检察官配备一名年轻检察官开展工作,通过互相学习,实现优势互补,进一步拓展工作思路,提高工作效率。
二、创新监督方式,探索侦查监督新模式
(一)多措并举,进行全面监督。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采取同步跟踪、定期抽查、按期巡查、信息共享、定期会商等方式,对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把侦查活动监督、立案监督等执法活动监督与推进公安机关规范执法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从立案到侦查终结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的全方位,立体式的监督模式。
(二)主动介入,加强源头监督。秉持“参与而不干预、讨论而不定论、配合而不替代”的理念,坚持介入范围适当、介入时机适时、介入程度适度的原则,对辖区内案情重大、疑难复杂、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等案件,通过派驻检察官提前介入,按照提起公诉的标准对收集证据、适用法律提出意见,加强源头监督。截至目前,提前介入案件76件。
(三)同步跟踪,坚持随时监督。派驻检察官在提前介入、查阅案卷的同时,一旦发现侦查活动违法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提出口头或书面建议,检察官办公室成立以来共纠正违法138件次,其中提出口头纠正意见92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6件。
(四)定期巡查,实现及时整改。派驻检察官定期不定期抽查和调阅刑事转治安案卷、撤案处理案卷及待处理案件材料,听取案情介绍、讨论分析案件,重点监督不应当立案而立案、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以及刑事侦查活动中立而不侦、久侦不结等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或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办公室成立以来,共开展定期抽查活动4次,对经侦大队受理的29案全部进行检查,尤其对不予立案的3案认真审查,审查认为公安机关的不立案决定正确,主动对公安机关的立案质量把关。
三、强化监督力度,实现侦查监督新成效
(一)适度介入侦查,提升办案质效。坚持提前掌握案情、提前掌握证据,提前引导侦查的“三提前”工作法,帮助侦查人员转换侦查思路,引导侦查人员合法、及时、准确、全面收集、固定证据,提高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活动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二)实现捕前分流,提高逮捕质量。为了降低捕后案件轻刑判决比例,提高逮捕案件质量,努力做到关口前移,将工作预展延伸到侦查阶段,依托检察官办公室对提捕案件实行预先指导、把关制度,对轻微刑事案件、不捕率偏高的类案等重点监控,强化沟通,切实提高提捕案件质量,有效实现捕前分流。办公室成立以来,捕前分流案件67件。
(三)召开联席会议,统一执法尺度。检察官办公室与公安机关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沟通,统一双方在法律适用、证据收集和认定等方面的认识,统一执法思想和尺度,促进办案能力和水平的共同提高。特别是针对移送起诉后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召开联席会议,对需要补充侦查的事项及时沟通,公安机关及时补侦,有效减少退回补充侦查次数,提高了办案效率,有效降低了“案件比”,将张军检察长“司法为民”的办案理念切实贯彻到办案活动中。2019年以来,共对16起案件召开联席会议20次,不断提升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满意度。
(四)强化法律监督,规范侦查行为。派驻检察官认真研判公安机关提前申报的案件信息,定期排查梳理拟立案、已立案、已逮捕等案件,动态掌握受案、办案、捕后继续取证、补证情况,既能实现对侦查活动的同步监督,又能引导侦查人员取证方向,督促侦查人员积极开展侦查取证工作,同时积极挖掘线索,开展立案监督和纠正漏捕等工作。截至目前,共对公安机关口头发出侦查活动监督意见30余次。
四、加强释法说理,扩大侦查监督宣传效果
(一)开展释法说理,排查化解矛盾。派驻检察官在加强监督的同时,将化解矛盾贯穿于工作始终,及时了解、排查辖区内矛盾纠纷隐患,认真做好教育、疏导和化解工作,与公安民警共同接待来访群众51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53次,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二)积极疏通渠道,促进两法衔接。派驻检察官积极参与社会管理,会同公安干警接待前来咨询、举报、报案的群众,以及移交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耐心解答问题,畅通两法衔接渠道,强化立案监督案件来源。
(三)加强宣传教育,落实为民举措。梳理涉及民生的案件类型,在开展法治宣传时,将此类案件的防范措施、应对之策制作成册发放,如在新闻曝光火锅等食品中添加罂粟等非食用材料后,及时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协商,召集全区火锅类食品经营者100余人召开动员大会,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罪等进行解释说明,发放宣传资料,通过宣传教育、释法讲法,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