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泽区检察院第三党支部由第三检察部(刑事执行检察部)和第四检察部(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部)两个党小组组成,现有党员13名。其中,第三检察部负责对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行活动的监督和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等工作。第四检察部负责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监督,并承办公益诉讼等工作。第三党支部坚持以“抓党建带队建促工作”作为党建品牌建设的总路径,以“党建引领 服务为民”作为支部党建品牌名称,将服务为民这个理念贯穿支部各项工作,把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作为“度量衡”,用心、用情、用力、用法畅通民生福祉的“最后一公里”。
一、急群众之所“急”,助民工讨薪维权
农民工欠薪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也是农民工朋友最心急之事。过去一年,第三党支部通过“检调对接”窗口,接待辖区建筑工程项目农民工群体讨薪29人,帮助讨薪80余万元,确保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实现动态清零、案结事了。邀请行政部门、用工单位开展“服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活动座谈会”,督促各方通过完善农民工实名登记制度、设置工资专户,在制度上填补了农民工欠薪漏洞。
二、解群众之所“难”,外出经营不再难
王某系太原市某菜市市场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20年因担任某投资公司会计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宣告缓刑进行社区矫正。其公司主营蔬菜、水果等农产品的批发、零售,是清徐县农产品流向太原市各城区的重要环节,在太原防疫保供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王某经营企业需经常性跨市县活动,但因处于社区矫正期间,外出需相关行政部门批准,且该审批手续繁琐、获批时间较长,为其经营带来诸多不便。第三党支部干警得知相关情况后,主动联系王某了解情况,查明请假需求事实,综合评估王某的基本案情及矫正期间的表现,随即向相关部门建议:在确保在不违反相关制度的前提下,为王某“量身定制”更为灵活的监管方案,解决其实际困难。后在调研基础上,区检察院会同区司法局会签了《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优化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及跨市县活动办理程序,确保社矫对象“出得去、管得住”,为涉民营企业社矫对象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干群众之所“愁”,法律服务送身边
群众往往会因为涉法律纠纷无人咨询而发愁,让群众享受身边的法律咨询服务是检察机关一直牵挂的事。第三党支部主动靠前服务,依托我区社会治理中心平台,设立检察服务窗口,在办理轻微刑事案件、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及涉检信访案件过程中发挥能动检察作用,提供“倾听诉求+支持起诉+司法救助+法律帮扶”服务,促进诉源治理、加强实质性化解,力促把矛盾化解在基层、问题解决在萌芽,构建社会综合治理新格局。
四、圆群众之所“盼”,巡回检察促规范
监外执行罪犯的脱管漏管成为当前司法实践中较为突出的问题之一,影响了刑罚执行权威性和严肃性以及群众对司法公平正义的期待。第三党支部借鉴监狱、看守所巡回检察实践成果,常态化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通过不定期进入辖区各司法所检查社区矫正工作,查阅档案材料,检查社区矫正对象的交付手续、学习、公益劳动、请销假等监管措施是否完备,利用社区矫正机构监管平台随机抽查点名部分社区矫正人员,进一步监督社区矫正机构依法履职,社区矫正人员依法服刑,防止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