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系申请人段某与被申请人某银行之间的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法院于2017年作出判决,支持某银行的诉讼请求。段某不服一审判决,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被裁定驳回,后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迎泽区院依法受理该案后,承办检察官通过询问当事人、调阅相关案卷、查询工商登记信息等多种方式调查了解案件情况,认真开展了民事监督案件的审查工作。
听证会上,在主持人的安排下,承办检察官对案件情况作出介绍,双方当事人分别阐述了申请监督理由及反驳意见,随后承办检察官和听证员就案件事实和证据向双方当事人发问,全面梳理查明案件事实。休会期间,听证员对案件争议焦点和拟处理意见展开充分讨论,并形成一致意见。
迎泽区院召开的首例民事检察公开听证会,通过充分听取各方意见,进一步查清了案件事实,释法说理更加深入、化解矛盾纠纷更加彻底。在今后的工作中,迎泽区院将坚持“应听证尽听证”的原则,以公开促公正,最大限度彰显检察听证的功能和价值,用心回应人民群众对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