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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公开听证
        张晋东检察长主持未成年人案件不公开听证会并当场送达“督促监护令”
        时间:2021-10-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7月20日上午,迎泽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晋东主持召开未成年人孔某某、付某某诈骗案拟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邀请听证员对案件进行听证,并就案件中暴露出来的监护人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当场向两名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送达“监护督促令”,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案情简介

        2020年6到8月份,孔某某、付某某两名在校学生,暑期在某公司打工期间,使用老板发放的手机电话卡和电话号码单,冒充证券公司客服,以向不特定群体拨打电话,拉客户进入微信炒股聊天群的方式引流诈骗。

        迎泽区检察院在对案件进行审查起诉时,考虑到两人作案时系未成年人、是在校学生、积极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等情况,拟对两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以促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积极自我改造,从而达到教育挽救的目的。

        检察听证

        不公开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基本案情,对证据进行了分析论证,对可能判处的量刑进行了说明,对附条件不起诉的法律依据、适用程序等进行了说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陈述了事实,辩护人和侦查人员发表了意见。听证员在听取案件介绍、说明的基础上,进行了提问。经认真评议,同意检察机关对两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和6个月的考察监督期限。随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了最后陈述。主持人宣布了听证会的决定。

        宣告送达“督促监护令”

        评议结束后,未检检察官就“督促监护令”定义、适用的案件及内容、职责等方面进行了说明。张晋东检察长就案件中暴露出来的监护人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当场宣告并分别送达了“督促监护令”,并进行了训诫。指出: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家庭保护”中对监护职责进一步细化,明确了父母的安全保障义务。父母不能为了谋生计,以一方或者双方长期在外打工为借口,致监护缺失。而是要经常对孩子关心教育,时常修补亲子关系,帮助孩子改正不足,走好以后人生路。

        两名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做出了承诺:“感谢检察机关为孩子提供的帮助,我们已经深刻认识到因自己的监护失职行为,给孩子造成了严重伤害,我们一定严格遵守‘督促监护令’的要求,配合做好各项工作,做一个称职的父母 

        侦查人员、人民监督员进行了教育发言。知会父母教育平台的张老师进行了家庭教育指导。

        最后,张晋东检察长指出,未成年人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检察机关办理未检案件不能仅体现在办案量上,而应体现在办案质量,办案效果上。下步我们要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规范化、个性化的帮教,所附不起诉条件也要有针对性。同时,针对案件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在下步送法进校园活动中我们要加强普法宣传的针对性,提高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和防范意识。进一步加强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用心用情办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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