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正执法司法理念、改进执法司法作风”,就是要始终心无旁骛,坚持把干好工作作为第一任务;就是要保持思想定力,坚持把大局需要作为第一选择;就是要聚力攻坚破难,坚持把担当尽责作为第一追求;努力做到作风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减、标准不降。
根据省、市政法委、上级检察机关“端正执法司法理念、改进执法司法作风”专项整治活动部署要求,我院党组专题研究并根据我院工作实际组织开展“端正执法司法理念、改进执法司法作风”专项整治活动。
6月17日,我院召开“端正执法司法理念、改进执法司法作风”专项整治活动动员部署会,会议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鹏主持,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晋红宣读了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任明安排下一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组书记、检察长孙中杰作动员讲话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赵晋红同志宣读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组织领导和主要任务,阐释了具有检察特色的“6+4+7”的具体内涵,细化了时间步骤和责任分工,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任明同志对下一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了进一步安排,并就具体工作提出三点建议:一要高度重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运行中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二要以高度自觉抓好“三个规定”落实;三要坚持“三改”,切实做到“三个自觉”。他表示,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要以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着力整治执法司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的行为,确保检察权规范正确行使。
最后,孙中杰同志作动员讲话,明确提出工作要求。他指出,一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重大意义,着力增强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二要切实端正执法司法理念,有效规范司法行为。三要切实改进执法司法作风,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四要切实严肃纪律,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他强调,专项整治工作只是开始,我们要扎实抓好整改落实,坚持监督不能“走过场”,批评不能“不痛不痒”,自律不能“挂空挡”,努力做到思想真通,心扉真开,问题真摆,作风真改,努力把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责任田”种成“示范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