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桌子、几个板凳、检察官和律师们围坐在一起……
近日,我院第一检察部主任赵旭娟带着助理和书记员来到犯罪嫌疑人杜某某家中召开了一场检察听证会,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代表、犯罪嫌疑人及辩护人共同参与了听证。
案情回顾
2019年,犯罪嫌疑人杜某某在没有真实交易和货物往来的情况下,介绍他人向某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相应的税款,涉及税款40多万元。到案后,杜某某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主动退缴违法所得,犯罪情节轻微且自愿认罪认罚,无任何前科劣迹,我院拟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处理决定。
案件受理
鉴于本案犯罪嫌疑人杜某某患有脑梗、高血压、糖尿病、肺结节等多种疾病,现已无法独立行走,生活不能自理,承办检察官决定采取“上门听证”的模式召开听证会,这样既能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又能保证案件办理的程序正当。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向参加听证的人员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全面阐述了拟不起诉的意见和理由,并对犯罪嫌疑人杜某某进行了普法教育。人民监督员就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提问。最终,参与听证人员均认为检察机关对案件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做出的拟不起诉意见。
此次 “上门式”检察听证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采取实现为民服务的新举措,真正做到“检察服务零距离”,切实让当事人感受到了检察工作的温情,提高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安全感。下一步,我院将继续从细微处着手,不断提高检察办案质效,充分彰显人民检察为人民的法治情怀,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