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2日下午,我院召开加强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我院新闻发言人李晓燕主持。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孙彩英处长出席今天的发布会答记者提问,来自省城14个新闻单位的记者参加了会议。
太原市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自2010年成立专门机构以来,不断强化制度建设,在认真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政策,探索关爱未成年人办案模式的同时,积极延伸工作触角,努力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加强机构制度建设,构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体系
成立专门机构,实行集中管辖。为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不断推进社会管理创新,2010年7月太原市365体育平台bet下载入口_office365admin下载_bet3365游戏成立“公诉三处”,实行集中指定管辖,对全市未成年人刑事犯罪一审案件(依法由中级法院受理的除外)进行审查起诉。2012年9月更名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以下简称未检处)。2013年8月增加审查批捕职责,实现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捕、诉、监、防”一体化管理。
加强制度创新,规范案件办理。市检察院不断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制度建设,严格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先后探索了法律援助、合适成年人到场、社会调查等9项制度,努力实现对未成年人的全方位保护;先后与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省青少年维权中心等8家单位签发了《太原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专门、分案、快速办理制度》《太原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关于共同预防和减少学生违法犯罪的意见》等21份文件,规范全市未成年人案件的办理。
开展社会调查,全面掌握情况。市检察院积极推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涉罪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生活环境,分析其犯罪主客观原因,为公正处理案件和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提供依据。对于外地籍涉罪未成年人委托山西(太原)12355青少年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异地社会调查。截至目前,共审查、适用社会调查报告976份。
落实法律援助,切实保障人权。为保证涉罪未成年人有效获得法律援助,市检察院采取三项措施:一是在发放权利义务告知书和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被害人时充分告知涉案未成年人有权获得法律援助;二是积极与市法律援助中心进行工作对接,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三是主动为法律援助律师的工作提供便利,在审查起诉环节认真听取律师意见,切实保障援助律师依法履行职责。
实行专项监督,维护诉讼权利。在审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针对公安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侦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指出具体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促进保障未成年人刑事特殊制度的落实,共发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8份,共同维护了涉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探索创新办案模式和工作机制,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政策
依法办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对实施犯罪依法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涉罪未成年人,依法提起公诉,运用刑罚手段让他们有所畏惧,有所悔悟,有所遵循,帮助他们健康成长。从2010年11月至2015年12月25日,共受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895件1755人,提起公诉724件1520人。共不起诉126名未成年人,再犯率控制在1.6%以下。
创新工作机制,打造新型不起诉宣布形式。为使被不起诉的未成年人深刻认识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市检察院创新不起诉宣布模式,完善不起诉宣布程序,将专门化的法制教育、心理矫治纳入不起诉宣布环节中。同时,请承办检察官、办案民警、心理咨询师、团委、妇联的帮教人员、律师,与被不起诉未成年人及家长共同参与,将法制教育、心理辅导、家长教育方法的指导加入不起诉宣布程序中。截至目前,共对37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了新模式下的不起诉宣布。
细化考察方式,完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市检察院将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方式细化为三种:对在校学生,委托其所在学校协助考察;对本市户籍或外地籍在本市有监护条件的非在校生,委托所在社区(单位)协助考察;对外地籍在本市无固定住所、无监护条件、无工作单位的未成年人,委托特定的帮教企业协助考察。市检察院将太原某酒楼作为“观护基地”,由其协助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帮教观护。截至目前,市检察院共依法对18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2名帮教考察对象顺利完成企业帮教, 3名顺利分别考取大学、中专和高中;2名在山西省青少年田径比赛中获得佳绩。
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开展不诉帮教。市检察院以制作专门“帮教卷宗”的形式强化帮教工作,实现对不起诉未成年人“一人一档”。与市文明办共同招募了具有法律、教育、心理咨询等专业的53名志愿者,开展志愿帮教服务;邀请妇联、团委的同志及人大代表参加对被不起诉未成年人的帮教;统一组织被不起诉未成年人到少管所、敬老院参加帮教活动;组织集体观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警示教育片;组织大学生志愿者进行文化课的学习辅导等,最大限度地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进行心理辅导,关注心理健康。市检察院未检处办案干警通过业余学习,全部考取了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证书。通过省青少年维权中心的心理咨询师及未检处干警自身实践,共对未成年人心理辅导96人次,其中犯罪嫌疑人89人次,被害人7人次,取得了较好效果。
制发“检察官寄语”,彰显人文关怀。市检察院在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做出不起诉决定的同时,向被不起诉未成年人发出“检察官寄语”,帮助其认识不良行为对社会、家庭、自身带来的危害,指出其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中存在的偏差以及生活、学习、工作、交友中的不足,鼓励其勇敢面对人生中的挫折,树立信心,尽早改过自新。截至目前,共对123人发出“检察官寄语”。
三、延伸未检工作触角,推进未成年人犯罪社会化预防体系建设
联合教育管理部门,预防在校生犯罪。一是每年将在校生涉嫌犯罪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通报市教育局,建议其加强在校生犯罪预防工作。二是选派干警采用法制教育讲座、观看录像、法律咨询、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进校园(社区)活动31次(含协助12355开展活动)。针对部分学校存在校园暴力的问题,进行专门预防活动。三是开展赠书活动,向全市中小学捐赠安全教育书籍近1200册。四是帮助被开除学籍的涉罪情节轻微、真诚悔罪的在校生恢复学籍3人。
联合文化管理部门,加强网吧管理。针对办案中发现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有的甚至出现部分不良未成年人在网吧聚合、过夜、产生犯罪动机、商量共同犯罪的情况,向市文广新局发出检察建议,并适时督促、派员参加市文广新局的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市文广新局已对市检察院建议的26家违规网吧给予了行政处罚,并将其作为重点监控对象进行监控。
联合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对企业非法使用童工进行监督。针对办案中发现我市三家企业招用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的情况,建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予以查处。该局进行调查核实后,依法对该三家企业进行了处罚,并下发了《劳动保障监察预警通知书》,要求各县市区加强用工监管。
积极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设立了29个“青少年维权岗联系点”并开展法制宣传,使工作向农村、社区、企业、学校、家庭延伸,深入开展维权活动;与12355青少年服务台对接,依法解决服务台转送的青少年维权案件,开展日常维权工作。
四、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未检工作能力水平
市检察院未检处共有成员5名,法学硕士研究生学历3人,本科学历2人,具有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质4人,平均年龄39周岁。市检察院未检处被省院推荐参加“全国未检工作优秀团队”评选,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未检工作联系点”。先后被评为山西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山西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单位”“山西省巾帼文明岗单位”“山西青年五四奖状集体”;1人荣获“首届全国未检业务竞赛能手”;撰写的《检察机关办理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机制之完善》、《未成年人轻罪记录封存刍议》《山西省太原市检察院优化“四个环节” 让附条件不起诉成为涉罪少年的“矫正器”》等8篇理论调研成果被国家级刊物发表;工作做法先后被中央、省市级媒体宣传报道近30次。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在上级检察机关和院领导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学校、共青团、妇联等相关单位的联系与配合,在依法惩罚未成年人犯罪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工作的力度,进一步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未成年被害人权益的保护,努力使我市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