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至3月,太原市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认真学习贯彻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围绕我市工作大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案件办理,各项工作稳步开展。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0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629人,不批准逮捕102人。起诉1059人,不起诉104人。
2020年1至3月,对未成年人犯罪,共批准逮捕35人,不批准逮捕4人,起诉29人,不起诉2人。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批准逮捕23人,起诉14人。
2020年1至3月,对涉嫌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共批准逮捕1人,起诉5人。
2020年1至3月,对羁押必要性提出变更强制措施或释放建议28人;对财产刑执行不当书面提出纠正5件。
2020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对18人进行了司法救助。
二、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0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对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共提出抗诉8件,同期法院裁定再审7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同期法院裁定再审1件。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3件。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3件。
三、行政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0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对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案件120件,提请抗诉1件。受理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1件,提出检察建议1件。受理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2件,提出检察建议2件。
四、公益诉讼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0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立案14件,开展诉前程序15件(含往期立案),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11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4件。
五、重点工作办案数据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2020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黑恶犯罪12人,受理审查起诉黑恶犯罪42人,起诉10人。
(二)服务三大攻坚战工作情况。2020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对危害金融安全类犯罪批准逮捕12人,起诉8人。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批准逮捕2人,起诉12人。
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诉前程序11件。
(三)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工作情况。2020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批准逮捕5人,起诉3人;对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5件;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件。
(四)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2020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239件,检察长办理的案件占23.43%,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的案件占76.57%,办理的案件涵盖了侦监、公诉、执检、自侦、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未检、控告、申诉等主要检察业务。
(五)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2020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3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