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年中推进会,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王宏亮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听取了各基层院上半年未检工作汇报,通报了上半年全市未检工作情况,部署了下一步工作任务和目标要求。
王宏亮对各院上半年未检工作取得的成效予以充分肯定,同时指出了当前工作存在的短板和弱项,并对做好下一步未检工作提出要求。
一、适应新时期新要求,切实转变工作理念
对犯罪未成年人坚定不移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并将这些司法理念贯穿到办案的每一个环节和诉讼阶段。一要严格限制适用逮捕强制措施。适应新时期未成年人犯罪形势变化,突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把握对认罪认罚轻刑犯罪依法从宽的刑事政策,办案中严格落实少捕慎诉少监禁的司法理念,努力做到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二要提高附条件不起诉和不起诉的适用比率。对于实施一般的盗窃、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轻刑犯罪,且主观恶性不大、系初犯、偶犯、认罪悔罪的未成年人,积极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和相对不起诉,能宽缓的尽量从宽到位,同时开展精准帮教,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三要落实帮教救助。对于羁押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全面了解其心理、学习、生活情况,定期开展普法宣传,实现帮教全覆盖。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未成年被害人要及时启动一站式救助程序,落实被害人救助措施。四要推进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工作。加强与公安机关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及时掌握罪错未成年人的信息线索,对其实施的不良行为、违法行为、涉罪行为进行审查,根据其主观恶性、罪错情节、人身危险性等方面进行分级干预,从而有效预防和减少犯罪。
二、立足综合保护,有序推进未检业务
统一集中办理工作
积极落实高检院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要求,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多种手段,实现对未成年人的全方位检察保护。民事、行政检察方面,通过与法院建立未成年人家事审判监督工作协作机制,做好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家事审判同步监督;加强与刑事执行、刑事检察、控告申诉等业务部门的配合协作,对于监护缺失的未成年人,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的临时安置和权益保护工作;公益诉讼方面,聚焦未成年人景区门票优惠标准、校车安全、网络安全“等”外领域,探索开展侵害众多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公益诉讼。
三、促进社会治理,持续推进
“一号检察建议”落实
没完没了地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的监督落实,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营业性网吧、娱乐场所和宾馆等违规接待未成年人等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促进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努力将“一号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扎实推进检察官兼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实现未检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全覆盖,进一步研发多主题、高质量的法治教育示范课程,多元化开展“五个一”等法治进校园活动。
四、加强协作配合,完善社会支持体系建设
加强与团委、妇联以及爱邦中心、铸仁中心等单位的沟通协作,对拟作相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通过自行调查或者委托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社会调查;对于家庭教育存在问题的涉案未成年人,委托妇联对涉案未成年人及其家长开展亲职教育;对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相对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组成帮教考察小组,委托爱邦中心开展“4+N”模式帮教,提升帮教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检察业务数据质量
切实提高认识,强化学习,及时填录案卡相关信息,确保未检业务统计数据客观、真实、准确。加强与案件管理部门的衔接配合,定期通报数据,及时排查问题,指导规范填录,确保业务数据的准确采集和分析运用。对标高检院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将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抓取的数据作为条线评价的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