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和家人走投无路、求告无门的情况下,是市检察院和杏花岭区检察院,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为我们伸张正义,感谢检察院为民办实事……在每次反馈沟通中,检察机关总是不厌其烦地进行解答,科普法律知识,为我和我的家人解疑答惑,是我们全家人的指路明灯。”
11月25日上午,安某在家人陪同下来到市检察院,送来了感谢信和锦旗,表达对检察机关干警依法履职尽责、为民排忧解难的感激之情。
基本案情,市检察院在收到对罪犯王某某的举报后,立即组织人员对该线索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发现,罪犯王某某被判处实刑因病未收监执行,其在取保候审及监视居住期间,多次与他人发生冲突,经常通过手机微信及上门对其前女友安某及其家人进行骚扰和威胁,滋扰其正常生活,并多次离开居住的市县及住所,擅自与他人会见和通信,严重违反取保候审及监视居住相关规定,具有社会危险性,符合收监条件。对此,市检察院干警多次赴太原市公安局监管支队、太原市第一看守所、太原市第三看守所、杏花岭公安局第一分局及杏花岭法院进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并督促公安机关及时按照规定将罪犯王某某收监执行。
目前,王某某已被收监执行,安某及其家人的生活已恢复平静。
一面锦旗,凝聚着一份真情。对检察机关来说,锦旗是肯定,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今后,太原市检察机关将继续扎实履行检察监督职能,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为平安太原的建设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