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山西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于10月25日至29日在太原隆重召开,为深入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和11月1日召开的全市领导干部大会精神,市检察院广泛发动、层层组织,迅速掀起学习热潮。
党组中心组学习
11月1日下午,市检察院召开党组中心组会议,传达学习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全市领导干部大会会议精神,并就贯彻落实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党组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岳岐峰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是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交汇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市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持续部署推动,入脑入心入行,迅速掀起学习宣传热潮。
一要真“学”,不走过场,在学中筑牢思想根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贯彻落实省党代会精神上来,确保方向不偏;要按照省委、市委统一安排,灵活运用不同形式学习宣传,组织支部活动全员学、全面学,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宣传平台加强宣传力度,确保将省党代会精神传达到每一个支部、每一名党员、每一位群众;要认真学习原文,深入理解掌握省党代会精神,尤其是与检察工作相关内容,切实做到弄懂、吃透、用准。
二要深“悟”,牢记使命,在悟中拧紧思想开关。全体检察人员要紧紧围绕省委、市委提出的目标任务,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切实用省党代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充分发挥检察工作“刀把子”作用,做好政府参谋助手工作,在全市高质量发展的主动实践中贡献检察力量。
三要实“践”,主动作为,在做中彰显先锋本色。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党代会精神,坚决维护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主动把检察工作置于全市大局中谋划推进,切实做到服务大局、维护民生;要聚焦主责主业,做好检察业务工作,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维护生态环保、常态化疫情防控、防范金融风险等方面持续发力;要做好维护安全稳定工作,为即将召开的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营造良好环境。
机关党委组织各支部书记学习
11月2日上午,市检察院机关召开党组织骨干学习会,对省党代会精神和全市领导干部大会精神进行再学习、再动员。党组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岳岐峰,机关党委书记祝积岐,机关党委委员、机关纪委委员和各支部书记参加会议。
祝积岐就在机关党组织中全面学习贯彻省十二次党代会和全市领导干部大会精神作出详细安排,一是增强政治自觉,认真学习领会好省、市“两个会议”精神。各级党组织骨干发挥好带头作用,各支部全方位发动组织全体党员抓好学习贯彻落实;二是结合检察职能,切实找准贯彻落实“两个会议”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服务保障功能,支部要结合各自职能,找准结合点,把广大党员组织起来、凝聚起来、动员起来,奋勇争先,开拓创新;三是立足新起点,切实担当起兴晋富民新使命。省、市党代会对未来工作擘画了新蓝图,作为省会城市的检察机关,各级党组织必须与党中央、省委、市委保持高度一致,发扬成绩,锁定目标,奋勇前进。
岳岐峰就11月1日党组中心组学习时提出的贯彻落实意见进行了重申和强调,要求各支部将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学深悟透做实。
各支部组织学习
市检察院各党支部积极响应,迅速行动,分别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对会议精神进行深入学习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