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上午,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一级高级检察官宁建新主持召开未成年人李某走私毒品案拟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邀请三名听证员对案件进行听证,并就案件中暴露出来的监护人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当场向李某父母宣告送达“督促监护令”,多管其下引导迷途未成年人“归航”,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2020年12月份,李某使用手机“TG”通讯软件,与境外卖家“坦克”通联。经双方商定,李某用900元人民币换购了比特币并向“坦克”购买毒品“邮票”。付款后,卖家“坦克”随即通过中国邮政国际邮包向李某提供的地址将毒品寄出。在李某签收该快递邮包时,被太原海关缉私局当场抓获。
市检察院在对案件进行审查起诉时,考虑到李某作案时系未成年人,且现在某大学就读的情况,拟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并决定召开此次不公开听证会。
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基本案情,阐述了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处理意见和相关法律依据。侦查人员就案件证据情况等进行了说明。
三名听证员在听取案件介绍、说明的基础上,进行了充分提问,并向李某及其法定代理人了解相关情况。经认真评议,同意检察机关对李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建议将考察监督期限定为一年。
评议结束后,宁建新检察长就案件中暴露出来的李某父母监护职责履行不到位的问题,当场宣告送达了“督促监护令”,并进行了训诫。指出:“孩子犯错源于家长监护的严重失职。对于孩子人格的塑造,家长需要承担起重要的教育引导职责,真正了解孩子想什么,行为的背后原因是什么,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交流,给予孩子更多的亲情关爱。要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做好考察帮教工作,共同努力让李某尽快走上人生正轨”。李某的父母郑重向检察机关作出承诺。
宁建新指出,在国际禁毒日即将来临之际,召开这次未成年人案件不公开听证会,既是市检察院阳光司法的一项具体举措,也是一次引导未成年人“远离毒品、珍爱生命”的法治宣讲。通过对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向其父母送达“督促监护令”,充分传递了法律的善意和温暖,同时对解决未成年人背后家庭监护不力的问题,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有利于更好实现未成年人全面司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