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省检察院《2021年度全省检察业务高质量发展标志性指标及任务分解》工作要求,更好将教育整顿工作成果转化到规范司法办案、提升办案质效上,全面推进全市检察业务工作高质量发展,6月11日,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业务高质量发展标志性指标情况通报会,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宁建新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对今年1-5月全市检察业务总体情况及各基层院指标情况进行了通报,重点对各基层院业务指标优劣情况进行了详细梳理和分析研判,通报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突出强调了各基层院落后指标。
会议要求,一是全市两级院要以全省检察业务高质量发展标志性指标为导向,紧密结合当前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充分运用好指标体系,定期分析业务工作的态势、特点、规律及存在的问题、原因,深入查找检察工作的薄弱环节,及时固强补弱、查漏补缺。二是全市两级院要尽快完成标志性指标任务分解,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各项指标的目标值,做到对各项指标全面了解、心中有数,全面提升工作质效。三是各基层院检察长、市检察院分管业务工作的院领导,要强化检察担当,压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切实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助推全市检察业务高质量发展。
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及各基层院检察长参加会议。
全省检察业务高质量发展标志性指标是评价市、县检察院业务工作的主要依据,涵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主要案件类型、主要办案活动、主要诉讼流程和主要监督方式,共59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