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工伤受害者、一个工伤残疾人、一个普通老党员,一个老退伍军人,一个无助的农民,此刻我感受到了党和国家给我们全家带来的温暖,感受到了太原市检察院领导对我们全家无微不至的关心和呵护……”4月7日,申请人杨某将一封充满感激之情的感谢信和“法律无情人有情,司法救助显真情”的锦旗送至太原市检察院。这是宁建新检察长办理的杨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一起长达40年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在检察机关与相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得到有效化解。
案件详情:申请人杨某与被申请人清徐县某村村民委员会就追索劳动报酬一案不服三级法院的判决、裁定及检察机关的不支持监督申请。为做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并解决退伍军人、残疾人及信访人杨某的实际困难,2020年11月30日宁建新检察长主持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太原市和清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的代表、值班律师及被申请人村委会主任共同参加听证会,经过承办检察官、律师充分的释法说理、答疑解惑,杨某表示服从法院的民事判决,希望检察机关帮助解决实际生活困难。通过近2个小时的公开听证,听证员在尊重法律与事实的基础上一致同意维持检察机关的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并给予杨某国家司法救助。会后根据宁建新检察长的安排部署,第九检察部检察官先后到襄垣县某镇杨某儿子家、清徐县某村村委会、清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单位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做司法救助、协调处理杨某生活保障及息诉罢访等相关工作。完成以上工作后,2021年3月12日宁建新检察长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22日,作出并检九部救助【2021】Z1号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决定对司法救助申请人杨某给予5万元的国家司法救助金。为解决好杨某的实际困难,同日召开“杨某国家司法救助一案工作推进会”,通过四方的沟通、协商,清徐县某村村委会与杨某签订协议书,愿意参照法院判决的补偿标准每年给予杨某及金某某11367.12元生活补助费;清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给杨某赠送助行器及拐杖,承诺每年“八一”或春节期间,给予杨某相应数额的社会救助;太原市红十字会给予杨某米、面、油等物质帮扶。
本案是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关于加强退役军人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精神的典型案例,是检察机关针对退役军人、残疾人、涉法涉诉信访人及年满70岁的老年人开展的主动救助、多元救助,通过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帮扶援助的有效衔接,切实解决退役军人、残疾人实际困难,把党和国家对困难退役军人、残疾人的关心关爱落到实处,实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