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高检院“各级检察长要带头办案、扎实阅卷、带头列席法院审委会,真正发挥好表率作用”要求,12月24日,市检察院检察长宁建新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就郭某某非法向境外提供国家秘密一案出席法庭支持公诉。该案被告人郭某某的行为使国家安全遭受重大损失。在审查起诉阶段,市检察院就对办案中发现的涉案单位保密管理工作方面存在漏洞和安全隐患,依法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并与涉案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通力协作,持续跟踪监督建议落实,取得了良好效果,被省检察院作为正面典型案件予以通报表扬,并被高检院重大犯罪检察工作情况全文采用。
庭审中,宁建新检察长依法履行国家公诉人职责,从案件定性、法律适用、量刑建议等多个方面发表了公诉意见,对被告人进行了法庭教育,深刻剖析了被告人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指出,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维护国家安全是扞卫国家主权、保障人民利益、抵御防范风险的根本所在。任何人的幸福、发展,都与国家的安全和发展息息相关,紧密相连。对每个公民而言,保守国家秘密不仅仅是维护国家利益,保障国家安全,也是保护个人平安,守护家庭幸福。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任何出卖国家秘密的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告诫被告人深刻反思,吸取惨痛教训,悔过自新。被告人对在案证据均无异议,表示认罪悔罪。
履职尽责方显使命担当。今年以来,太原市两级院检察长共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新类型案件和在法律适用方面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件331件,宁建新检察长带头办理案件13件。检察长以身作则带头办案,有效激发了各位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司法办案水平,推动两级院逐步形成了“想办案、能办案、办好案”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