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市检察院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及其说明、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讲话以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论党的宣传思想工作》等内容。
党组书记、检察长宁建新主持会议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祝积岐领学
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任萍,路效国副检察长作交流发言。
会议要求:
一要严格落实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按照市委部署要求,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列为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着作作为学习内容。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动作用,采取个人自学、专题研讨、交流心得相结合的方式,谈思想认识、谈思路举措,不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
二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把全会精神作为党的宣传思想工作重点内容,通过主题党日、专题党课,结合检察业务工作,有计划地深入基层开展“全会精神与检察工作”主题宣讲,推动全会精神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通过集中学习研讨、知识竞赛活动,把推动全会精神全面学、系统学、深入学的要求落实到位。
三要充分认清检察工作在保护知识产权中的使命,切实担当起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的检察职责。太原市作为全国知识产权保护的重点地区,也是全国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市,拥有国家挂牌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司法机关,肩负着依法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的重要使命。全体检察人员要按照市委安排部署,明确知识产权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的目标要求,积极有为、创新工作、认真履职,为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