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切实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落地落实,近日,晋源区检察院邀请太原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李俊琳赴山西省儿童医院晋源院区为医务人员解读《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
晋源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袁俊生,第四检察部主任宋静芳,省儿童医院晋源院区副院长席红卫及儿科、骨科、急诊科等相关人员共5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李俊琳分析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现状及建立强制报告制度的必要性,她指出:近年来,侵害未成年人案件量呈上升趋势,建立强制报告制度对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有效解决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发现难、侦破难、干预难、联动难、追责难等现实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紧接着,李俊琳结合真实案例,从“强制报告的定义、强制报告的九种类型、如何报告等”几个方面向与会人员详细讲解了强制报告制度。
医院负责人表示,通过此次会议,对《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明白了医务工作者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职责。孩子的美好未来,需要全社会共同守护,医务工作者要树立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加强与司法机关的配合协作,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努力践行社会责任。
自《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出台以来,晋源区检察院高度重视,以学校作为强制报告制度宣传的第一阵地,先后走进辖区30余所学校,向教职工讲解强制报告制度,守护在校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扩大强制报告制度的影响力,晋源区检察院不忘初心再出发,将强制报告制度送进医院。
为强化宣传效果,晋源区检察院编印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宣传手册》,并向医务人员进行了分发。宣传手册以图文结合的方式,从“强制报告是什么、谁来报告、什么情形需要报告等”九个方面进行宣传,使阅览者可以快速、准确地认识和了解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
同时,晋源区检察院还与省儿童医院沟通协商,将院内部分固定宣传栏作为未成年人保护宣传专栏,定期对宣传内容进行更换,营造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社会氛围,不断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深入人心。
此次“强制报告走进医院”是晋源区检察院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对实现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早发现、早干预、早惩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一步,晋源区检察院将与晋源区教育局、晋源区公安局、晋源区民政局等八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畅通联系渠道,加强工作衔接,不断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进学校”“进医院”“进社区”“进企业”……让强制报告成为社会共识,让“旁观者”成为主动保护的“参与者”,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全面的司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