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至9月,太原市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紧紧围绕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全面落实全省检察机关“蹚出服务保障转型发展新路、推动整体工作迈进全国第一方阵”动员部署会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有序推进各项检察业务提质增效,为太原高质量转型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0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800人,不批准逮捕438人。决定起诉4116人,不起诉603人。
2020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41人,不批准逮捕30人;决定起诉54人,不起诉3人,审结时附条件不起诉33人。
2020年1至9月,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共批准逮捕36人,不批准逮捕2人;决定起诉41人,不起诉3人。
2020年1至9月,对涉嫌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共批准逮捕26人,决定起诉18人。
2020年1至9月,对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变更强制措施或释放建议42人,有关机关采纳42人;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363件,同期已纠正363件;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298件,同期已纠正225件;对财产刑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209件,同期已纠正164件。
2020年1至9月,受理国家司法救助39件,提起国家司法救助38件,实际救助56人(含往期提起救助数)。
二、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0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案件204件,提出抗诉24件,法院同期审结11件,改判、发回重审、和解撤诉1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7件,同期法院裁定再审2件,再审后改判3件(含往期提出数)。
受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30件,提出检察建议26件,同期法院采纳22件。
受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55件,提出检察建议39件,同期法院采纳23件。
受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85件,经审查支持起诉85件,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74件,同期法院采纳59件。
三、行政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0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案件141件,提请抗诉4件。
受理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3件,提出检察建议3件,同期法院采纳3件。
受理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4件,提出检察建议12件,同期法院采纳10件。
四、公益诉讼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0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93件。其中,民事类立案6件,行政类立案487件。
2020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开展诉前程序304件。其中,民事公益诉前程序3件,行政公益诉前程序301件。通过行政诉前程序,督促行政机关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199件。从诉前程序案件所涉领域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249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30件,国有财产保护领域8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1件,“等”外领域16件。
2020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1件,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作出一审裁判5件,判决支持5件(含往期提起数)。
2020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共挽回、督促修复、清理林地、水域218亩;督促处理生活垃圾、固体废物1.07万吨;督促查处、收回销售、流通中的假冒伪劣食品6316公斤。
五、重点工作办案数据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2020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受理审查逮捕黑恶犯罪55人,批准逮捕65人(含往期受理案件),受理审查起诉黑恶犯罪215人,决定起诉84人。
(二)服务三大攻坚战工作情况。2020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及“套路贷”犯罪8人;决定起诉17人。对涉及土壤污染犯罪批准逮捕19人,决定起诉10人。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提起公益诉讼1件。
(三)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工作情况。2020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批准逮捕30人,决定起诉24人;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16件,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件。
(四)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2020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1522件,检察长办理的案件占17.61%,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的案件占82.39%。
(五)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2020年1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16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