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 2019年8月,周艳(中)与同事研究一起毒品案件的定性。
又到丹桂飘香季,不由想起2019年9月我作为全国检察机关教育培训讲师团成员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机关进行巡讲支教的日子。
那是忙碌又充实、真挚而感动的时光。讲课之外的时间,几乎都在与兵团检察干警的一场场业务答疑中度过,一个个问题连珠炮般提出,很多问题我们也是头一次遇到,对几位讲师实在是巨大的考验。看似我们在答,其实也是在学,所谓“教学相长”,我也是实实在在的受益者。
“周老师,我想请教个问题”“我还有个问题想和您探讨一下”,这是我们在第六师分院五家渠垦区检察院巡讲时,该院专职委员关小琴和我说得最多的话。这位从检20多年的女检察官,眼神中透着坚定,有一股刑检人的认真执着劲儿。同为70后,同为刑事检察人,我们迅速开始了热烈的交流,尤其当她听说我巡讲的主题是办理涉黑恶案件的疑难问题与法律适用后,更是两眼放光,恨不得把我“霸占”起来。她正在办理的一起案件,侦查机关以涉嫌恶势力犯罪移送起诉,经过补侦后仍无法弥补证据欠缺,她正在纠结中。诉还是不诉?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在案件中如何加以实现?这些问题不仅关小琴在思考,同样也萦绕在广大刑事检察干警心中。张军检察长强调,打击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这是对刑事检察工作的要求,也是对刑检干警专业水平和担当精神的考验。最终关小琴提出了存疑不起诉的意见,检察机关依法作出处理。
通过这次巡讲,我深切地感受到西部检察干警对充实业务知识的渴望,对与检察事业同频共进的渴望。每一代人有每一代人的长征路,每一代人都要走好自己的长征路。置身检察事业的历史新起点,在“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方针指引下,检察人的长征路就在脚下。努力成为检察事业发展进步的参与者、贡献者,我们责无旁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