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至23日,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王小霞带队对我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殊检察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对未检工作进行调研指导。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宁建新,检委会专职委员王宏亮参加调研座谈。
会上,检查组听取了我市检察机关在依法严厉惩戒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惩戒、精准帮教罪错未成年人,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专门办案区,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等方面的特色亮点工作情况汇报。
宁建新指出,未检工作是检察机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载体。今年以来,市检察院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全省未检工作会议精神,召开检察长办公会专题研究未检工作,调整未检案件管辖模式,成立未检办公室,持续推进未检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全面推动我市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
检查组对太原市检察机关未检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继续发挥全省“领头雁”作用,坚持宽容不纵容的原则,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惩处,管束到位;积极推进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专门办案区建设,避免未成年被害人二次伤害,打造未成年被害人保护“全省样板”;积极部署推进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化办理,主动拓展案源,为全省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
检查组还对我市2019年以来办理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附条件不起诉案件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殊检察制度情况进行了评查。
近年来,太原市检察机关在办案中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全力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专项检查活动开展以来,市检察院组织对全市2019年以来办理的未检案件逐案开展自查自评,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积极整改。同时,结合“法律文书质量提升年”活动,认真贯彻最高检《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意见》要求,立足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定位,持续转变司法理念,不断提升办案质效和司法能力,推动各项未检业务平衡充分发展,努力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加全面、综合、有效的司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