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上午,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执法检查第二检查组组长、市中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段培林一行4人对市检察院扫黑除恶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江晨,第一、二、四部主任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部分成员参加了座谈。
执法检查组传达了此次执法检查工作的精神和要求,听取了江晨副检察长对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具体汇报,围绕全市两级检察院涉黑涉恶案件定性是否准确、打财断血是否到位、打伞破网是否见效、案件、线索能否在规定时限清零、“三书两办”落实等五方面情况展开检查了解,对相关台账、资料进行了查阅。
段培林组长对市检察院扫黑除恶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不足提出建议:一是加强规范涉黑恶案件改变定性程序,把好案件定性关。针对“由黑改恶、由恶改非”的案件,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讨论、记录、请示、备案并书面给予回复,认真统计上报,全面分析原因,找出症结,强化整改,将每项工作做实做细。二是强化综合治理,把好法律监督关。对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监管漏洞和突出问题及时制发检察建议,同时监督相关部门整改落实。三是进一步严格线索流转程序。细化规范涉黑涉恶线索、“保护伞”线索移送、研判及上报程序,确保环环相扣、处处留痕、责任分明。
江晨表示,市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将以此次督导检查为契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查漏补缺,进一步细化工作,切实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做实做细做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