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2日,由迎泽区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常某伟涉疫诈骗一案被当庭宣判,这也是太原市首例涉疫刑事案件被宣判。经审判,被告人常某伟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2020年2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被告人常某伟在毫无物资来源的情况下,通过手机微信编造虚假售卖测温枪、口罩等防疫物资信息,在收取被害人张某等四人共计24700元购货款后隐匿。2020年2月27日,迎泽区院受理该案后,立即对案件进行审查、讯问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并于次日提起公诉。2020年3月2日,该案适用速裁程序开庭,并当庭宣判。
依法严厉打击涉疫违法犯罪活动,是检察机关坚决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内容。本案仅用两天时间就将案件向法院提起公诉,充分体现了迎泽区院依法从快从重打击疫情犯罪的坚定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