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万柏林区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刘利霞和助理张楠,通过远程庭审系统对张某某诈骗案出庭支持公诉。
这是全面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最高检下发的《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全省检察机关首例利用远程庭审系统出庭支持公诉的刑事案件。
庭审现场,公诉人与法官通过电子屏幕与看守所连线,向被告人核对身份、出示证据,准确把控庭审指控全过程,顺利完成了该案的出庭支持公诉工作。 2019年7月,被告人张某某通过QQ群认识被害人,后以谎称帮被害人代办购车为由,骗取被害人支付首付款人民币7000元。被告人张某某收到钱款后,将所骗钱款用于个人挥霍。案发后,被告人张某某及其家属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
法院采纳检察院量刑建议,被告人张某某被当庭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