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要求,在做好律师代理事项服务工作的同时最大限度地避免人员接触,太原市检察院联手晋中市检察院为律师办理异地阅卷申请。
2月12日,太原市检察院案管办接到一名本院受理案件代理律师的电话,因其本人在外地,请求帮助实现阅卷。正值疫情防控关键时期,面对代理律师这一请求,为处理好疫情防控与发挥好案管窗口服务的关系,太原市院案管办积极创新理念,通过与晋中市检察院案管办共同商定方案,以“异地阅卷”的解决思路答复代理律师帮助其就近阅卷。
在与晋中市检察院案管办电话沟通协商之后,太原市检察院案管办引导代理律师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网络平台上上传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当事人委托书等申请阅卷手续,由案管专人在“12309中国检察网”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将案件电子卷宗导出加密,与辩护律师身份材料一并通过检察专线内网发送至晋中市检察院案管办,同时将阅卷密码直接告知辩护律师。
晋中市检察院案管办积极配合,在辩护律师到达晋中市院案管大厅后,办案干警审核核对了律师身份,提示并签署了保密协议,将提前刻录好的电子卷宗光盘交辩护律师本人,快速帮助律师在“家门口”完成电子卷宗的复制。
通过两地案管办的协作联动,有效对接,既实现对律师“隔空”服务与线下服务的配合,也有效降低了疫情风险,受到当事律师点赞好评。
异地阅卷作为检察机关在疫情防控期间采取的创新服务方式,最大化地为律师提供了便捷的司法服务,也是案管诉讼服务一体化的有效探索。太原市检察机关将在疫情防控期间继续深化履行检察职能,发挥案件管理办公室的枢纽作用,加强网上预约、异地阅卷工作,落实专人办理案件受理、移送、流转事项,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防止疫情传播,切实保障诉讼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