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下午,清徐县检察院组织召开全院大会,集中学习《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和《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三个规定”和“实施办法”)重要文件精神和具体要求,引导检察人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正斌同志结合“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强调指出:一是强化统一领导。各部门要进一步将“三个规定”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沟通联系与协调对接,健全完善“三个规定”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的协作配合机制。二是强化监督指导。要综合运用调研、检务督察和案件查办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执行“三个规定”的指导和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三是强化舆论引导。要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争取群众的理解和信任,积极稳妥应对处置化解相关舆情,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四是强化责任传导。要坚持把检察人员干预、插手、违反规定过问司法办案活动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体系,对违反“三个规定”和“实施办法”的行为坚决“零容忍”,严肃监督执纪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