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实地考察调研 让文物保护更有力度
守护百年记忆,传承文化瑰宝。7月18日下午,我院检察长蔡东海带领民行部门干警实地考察了古交市邢家社乡观音寺(姑姑庵)石窟和南岩石窟遗址,摸排公益诉讼线索。同行的还有古交市文化旅游局、古交市文管所相关工作人员和当地民间文物保护志愿者牛更旺。
古交市姑姑庵石窟坐落于古交市邢家社乡刘庄村东约300米,占地面积约60平方米。姑姑庵又名观音寺,寺毁,现存石窟位于砂石质崖壁上,单窟,坐北朝南,为明代、宋代风格。1989年2月,该石窟被古交市人民政府公布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1年该石窟被列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经本院实地调查发现,该石窟未竖立保护标志,未作出标志说明、未划定保护范围,除石刻像集中的一处搭建的临时简易建筑保护相对较好,侧面的数个石窟无任何保护措施,风化严重,灭失的危险性增大。
南岩石窟位于邢家社乡南岩村东约1500米,是古交最具特色的石窟之一,它开凿于深山之中的巨石之内,分别在其东、南、西三面各凿1窟。窟内有文殊、普贤菩萨,十六罗汉坐像,头像均被盗,被破坏较为严重。北侧壁面有明化成十年(公元1474年)开凿题刻,巨石壁面上部有窟檐椽孔,石窟造像面部风化严重。这处石窟因地处蒙山区域,在艺术风格上与天龙山石窟有相近之处,部分专家认为它的唐风遗味之重是少见的,具有相当高的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
在调查现场,眼前的情景让检察官们颇为痛心。检察长蔡东海强调,“一定要下大力气保护这些有历史价值的物质文化遗产,依法发挥好公益诉讼职能,保护国家利益,督促相关文管单位进行抢救性保护。”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围绕古交文物保护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将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做深做细做实,逐步构筑起保护文物新格局,为守护民族记忆、传承文化财富贡献检察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