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获轻判 宽严相济暖人心
5月29日,由我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薛某某伪造、变造身份证件一案,在古交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法院采纳了我院提出的判处被告人薛某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的量刑建议和适用速裁程序的建议,并当庭判决。宣判后,被告人薛某某表示从内心深处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之处,感受到了司法的公正与温暖,服从判决,当庭表示不上诉,以后定当引以为戒,绝不再犯,并当场交纳了3000元罚金。
该案是我院2019年以来办理的适用认罪认罚和速裁程序的首例。从受理到起诉用了4个工作日,从起诉到宣判用了4个工作日,庭审仅用时十分钟即当庭宣判,较普通案件的办理时间缩短了70%以上,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该案的依法办理不仅是我院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贯彻宽严相济政策和刑法谦抑理念的具体体现,也是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程序从简、实体从宽要求的生动实践,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