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可从宽 简案快办强质效
5月23日,为全面贯彻落实最高检、省检、市检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决策部署,我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依法对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速裁程序的犯罪嫌疑人薛某某伪造、变造身份证件一案提起公诉。
这是2019年以来,我院办理的首个认罪认罚并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特别引起注意的是,整个案件从受理到提起公诉也仅仅用了4天时间。案件之所以耗时较短,是我院准确把握该制度的结果。经审查案件,发现薛某某犯罪情节较轻,可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提审时,承办检察官送达了《认罪认罚从宽告知书》,犯罪嫌疑人薛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在犯罪嫌疑人没有聘请辩护律师的情况下,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要求法律援助值班律师为嫌疑人认罪认罚提供法律帮助,值班律师详细为犯罪嫌疑人讲述了相关规定,承办检察官经过和值班律师交流,并征求法院意见后,最终提出了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的明确量刑建议。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当场签订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现了办案有效提速和量刑依法从宽,有利于进一步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合理配置司法资源,促进司法公正。我院将认真推进“简案快办,繁案精办”,逐步扩大适用比例,切实提高办案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