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出庭涉疫案 法院当庭宣布判决
3月31日上午,我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某涉嫌诈骗罪一案在古交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该案为古交市首例涉疫刑事案件,检察长蔡东海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
2020年2月10日,被告人李某利用疫情防控期间医用口罩购买紧缺的机会,在网络上谎称其出售口罩,骗取他人7500元,用于偿还个人欠款。
我院接到公安机关案情通报后就高度重视,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长蔡东海亲自承办该案,在四日内向古交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庭审时,检察长蔡东海亲自出庭支持公诉、指控犯罪。古交市人民法院当庭宣判,确认我院指控的罪名,采纳了我院提出的量刑建议,被告人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希望通过本案,不仅给被告人以深刻教育和警示,更要给其他借疫情之机、行骗财之实的人敲响警钟。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全国人民唯有凝心聚力,众志成城,共克时艰,才能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