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原市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2022年第十二次学习(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组书记、检察长马红彬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中共山西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体会议精神,并对市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做出部署。
会议指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总的要求就是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按照《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和省委全会提出的具体部署要求,扎扎实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安排好、规划好、落实好。
会议强调,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集体学习和自学相结合。通过集体学习交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同时更要抓紧平时的自学,通过原原本本学报告,反反复复读原文来理解报告的精神实质和精髓要义,做到入脑入心。二是与个人思想相结合。我们党是靠理论武装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统一行动的。要通过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帮助我们解疑释惑、端正态度、坚定立场。三是与工作相结合。我们学理论学思想的目的是为了推动工作,党的二十大报告专门对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提出了要求,我们要切实领会精神并指导工作,努力实现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指出,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增强信心。要通过学习,深刻把握过去5年取得的重大成就和新时代10年的伟大变革,增强四个自信,增强克服困难和阻力,开辟发展新境界的信心和决心。二是增强自觉。要强化学以致用,克服学用两张皮问题,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应用党的创新理论来指导实践。三是增强主动。要主动了解大局,认识大局,把握大局,找准检察工作与大局的结合点,从讲政治的高度谋划推进工作,通过认真办好每一个案件,做到让人民群众满意、让党和政府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