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进入查纠整改环节以来,晋城市检察机关坚持刀刃向内彻底整治自身突出问题与强化法律监督相结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紧紧围绕容易滋生顽瘴痼疾、司法腐败、执法不公的重点案件和关键环节,着力发现、查纠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和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线索,促进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助力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截至4月30日,晋城市两级检察院检查2018年以来审判机关量刑畸轻、畸重案件等6类案件1626件,其中,市检察院检查546件,6个县级检察院检查1080件,发现问题20个,暂未发现司法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线索。
坚持快速启动 加强组织领导 把好“部署关”
全市检察机关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把开展法律监督专项检查作为助推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取得实效的重要抓手,做到查纠整改自身问题与积极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以更快速度、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抓实抓好法律监督专项检查工作。
迅速研究制订方案
在查纠整改初期,将法律监督专项检查纳入《晋城市人民检察关于开展全市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工作方案》,对专项检查范围、重点、程序等提出初步要求。对照《工作指引》积极进行探索,坚持边查纠、边总结、边检查,下足绣花功夫,通过广泛征求意见,经过4次审核修改,出台《晋城市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健全组织机制建设
组建法律监督专项检查工作专班,从各相关业务部门抽调精干检察人员充实专班力量,统筹做好两级检察院专项检查工作。针对重点工作任务在专班下成立6个工作小组,逐一将任务分解到处室、责任落实到个人。建立日报告、日调度制度,每日汇总和整理最新工作进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精准把握方向、控制进程,明显加快了工作节奏。
持续有力推进落实
高度重视全国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央第三督导组反馈意见,坚持立行立改,第一时间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专项检查工作推进会,全面分析前期法律监督专项检查工作存在的问题,明确了法律监督专项检查的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和方法步骤,就工作开展中遇到的困惑和难点问题达成共识,响亮地提出要将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打造成晋城检察机关队伍教育整顿亮点,进一步增强了检察人员做好法律监督专项检查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坚持目标导向 理清工作思路 画好“路线图”
聚焦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的目标任务,准确把握法律监督专项检查工作重点,理清思路举措,细化推进方案,确保专项检查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确定目标任务
围绕查纠整改目标任务认真研究、深入思考,明确了“深入查找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和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线索”的法律监督目标。结合工作实际,梳理分解了审判机关量刑畸轻畸重案件、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案件、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案件以及监狱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等6类需要重点检查的案件。
细化推进方案
坚持统筹推进与精细操作相结合,根据“6类案件”在法律监督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下分解细化了3个更具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按照检察业务条线梳理案件类型、范围、专项检查要点,明确时间节点、阶段目标、质效要求、责任归属,把“施工图”细化和实化为“说明书”。逐日制订进度表,分解单日工作定量,实行清单式推进、项目化运行。
明确工作方法
把专项检查划分为调查、整改两阶段。依据案件办理主体不同,对涉及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案件逐一明确调查方法,明确发现的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由市检察院依法查办,并针对不同违法案件情形,详细列明处置方式,确保精准监督、精准整改。
坚持多措并举 狠抓推动落实 打好“组合拳”
以细化方案及工作推进表为依据,倒排工期、分类施策、加强协调、狠抓落实,推动专项检查不断取得扎实成效。截至4月30日,检查2018年以来审判机关作出判决的刑事案件,财产性判项执行、罚金缴纳案件,民事审判、执行案件等3类案件共558件,发现问题4个,已全部依法提出检察建议或者启动抗诉程序;检查2018年以来公安机关办理的行政、刑事案件894件,发现问题10个,已经下达纠正违法检察建议或者《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9份;检查2018年以来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人员管理案件、相关监狱“减、假、暂”案件174件,发现问题6个。
加强内外协同配合
建立外部沟通机制,加强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相关监狱和晋普山地区检察院的沟通协作,取得理解和支持。建立内部协作机制,两级检察院加强纵向沟通,健全完善数据填报核查机制,共同做好数据汇总、核对、上报工作,做到报送及时、准确。
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开展检查
综合运用传统手段与信息化手段,在查阅案件卷宗材料开展自查的基础上,通过登录公安机关警务综合信息应用平台、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生态环境局等行政机关查询移送公安机关线索情况,审查公安机关是否存在有案不立、强制措施决定和执行不当等问题。主动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接,在初步厘清专项检查案件清单、做好沟通协调及调卷等准备工作的基础上,对照11种违法情形通过重点案件重点检查、一般案件按比例抽查全面开展专项检查。
强化结果运用,推动整改落实
坚持边发现问题、边整改落实,强化法律监督职能运用,综合运用提出检察建议或启动抗诉程序、下达纠正违法检察建议、制发《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等法律监督方式,及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城区检察院在排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的有关案件线索时发现,晋城市公安局城区分局对陈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一案应当立案而未立案,于4月26日监督公安机关立案,目前该案正在侦查办理中。
坚持更高政治站位 推动法律监督专项检查取得实效
在以更高要求、更严标准、更实举措抓好自我查纠整改的基础上,主动担责、强化履职,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助力队伍教育整顿取得更大成效。
进一步摸清待查案件底数
通过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等开展一审、二审案件判决自查,审查比对受案单位登记信息和案件管理系统数据等方式,全面摸清2018年以来全市“6类案件”数据,做到无死角、全覆盖。
进一步加快专项检查进度
积极引导检察人员克服案件数量大、专项检查任务重的困难,在确保专项检查质量和效果的基础上加快专项检查工作进度,力争在5月中旬完成存量案件专项检查,同时对增量案件做到同步检查。
进一步提高线索排查质效
坚持边检查案件、边分析原因、边制订整改措施,努力提升专项检查的成果转化率,做到精准检查、有效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