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指出,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委、最高检的部署要求,以中央第二督导组督导为契机,坚决扛起政治责任,积极履行检察职能,狠抓督导督办督责,深入持续地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果,受到了中央第二督导组和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肯定。
一是坚持不断提升政治站位。全省检察机关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及中央、省委和最高检的重要文件精神,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通过召开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推进会、调度会等形式,强力组织推进,切实把“四个意识”“两个维护”贯彻落实在专项斗争全过程。
二是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先后两次组成督导组,对市县两级院实现督导全覆盖。针对专项斗争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制定案件审查指引,与有关部门会签文件,统一执法思想和办案标准。严格落实“阅卷督导”要求,建立完善落实“一案一团队、一案一督导、一案一总结”工作机制,在依法快捕快诉、强化提前介入、保证办案质量、深挖严查“保护伞”等方面狠下功夫,着力提高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质效,进一步加大检察环节的打击力度。
三是始终聚焦检察职能作用。全面推进捕诉一体办案机制,积极推进介入侦查工作,引导和监督公安机关依法全面取证,优化办案流程,提高办案质效。建立重大复杂疑难案件会商机制和案件评查制度,加强对立案、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的监督,依法纠正漏补漏诉和执法司法中的违法行为。认真落实“一案三查”要求,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严查深挖涉黑涉恶犯罪和“保护伞”线索,并及时移交转交相关部门。
四是始终贯彻监督新理念。将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落实在实际工作中,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先后与有关部门会签下发了6个规范性文件,对重大疑难问题达成共识,形成合力。依法向纪委监委移送“保护伞”及腐败问题线索,对监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同时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联系沟通,依法监督纠正有案不报、有案不移。
会议强调,2019年全省检察机关要坚持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近期目标、中期规划、长期效果相衔接,不断优化抓落实、抓推进的有效举措,确保专项斗争有实效、有长效、有真效。要处理好提高政治站位与具体工作、做好监督工作与做强监督工作、落实上级要求与下级创新、巩固与提升的关系;要坚持政治站位再提升,不折不扣把中央、省委和高检院、省院党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坚持办案质效再提高,切实把依法严惩方针落实到具体办案中;坚持法律监督再强化,确保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内运行;坚持履行职能再延伸,有效促进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坚持三基建设再加强,助力专项斗争取得更大成效;要推动专项斗争从挖得出、打得掉向诉得出、判得准、打得狠推进,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体现对党忠诚,向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