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高检院要求,10月19日,山西省检察院组织参加了第三期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网络培训。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崔国红参加培训会。全省各级检察机关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及成员部门检察人员参加培训。
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崔国红参加培训会
参训人员认真听取关于黑恶犯罪案件的证据把握、司法认定及出庭要点的讲解
此次培训:
一是领导重视。省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杨景海批示要求认真组织,认真听讲,有力提高办理黑恶犯罪案件的能力和水平。省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崔国红参加培训会。全省各级检察机关相关人员共1849人参加培训。
二是邀请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参加培训。为进一步统一思想,统一证据标准,省检察院与省公安厅沟通后,要求各级检察机关邀请同级公安干警参加培训。全省检察机关共邀请480名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参加培训。
三是参训人员认真听课,取得良好效果。参训人员纷纷表示,培训很必要很及时,解决了许多办案中的困惑,同时与公安机关侦查人员达成了一些共识,对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很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