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将“支持和服务企业家创新创业 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调研,激发全民参与的积极性,广辟线索来源,2018年9月19日,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志勇、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杜旭明带领刑事检察部干警会同县工商联雷应虎主席一行深入我县康伟集团、沁新集团进行专项调研。康伟集团总经理及集团高管、沁新集团副总经理及焦化厂管理人员参加调研座谈会。
座谈会上,两大集团公司均表示近年来,国家从政策及法律制度等方面给予企业较大帮扶,生产经营环境有明显改善。现如今,企业焕发较强的生命力,在实现自身经济利益增长的同时,愿意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会上,公司负责人还反映了一些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遇到的可能涉及到黑恶势力的几个问题,以期检察机关把脉问诊,提出对症下药的良方。
针对企业家提出的问题,座谈时指出:一是企业应在合法合理的范围内积极主动的承担社会责任,规范财务账目手续,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力争将社会责任落到实处;二是面对发生的讨薪事件,企业要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反映,若属于犯罪的应当报警;三是为有效防止小报记者非法拍摄及采访后索要巨额费用,企业可以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文件精神,要求来访记者出示相关部门的介绍信(函),但最关键的应该是加强对企业自身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生产经营。
最后,王志勇检察长强调了三点意见: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站在巩固政权根基、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助力经济转型发展的高度去深刻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二是全面发挥检察职能,在营造平安稳定营商环境的同时加强打击各类涉企刑事犯罪,如依法打击危害企业生产经营的黑恶势力犯罪、对向企业索贿受贿等影响企业发展环境的职务犯罪依法从严从快审查逮捕、提起公诉;积极摸排行政违法行为,通过督促行政机关履职,优化政务环境;依法监督纠正违法查封、扣押、冻结和划拨企业等市场主体财产等行为。三是充分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加强企业合法权益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