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和“把红色资源利用好、把红色传统发扬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重要指示,6月16日,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新闻发布会,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崔国红通报全省检察机关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邢益民主持新闻发布会,石家庄军事检察院副检察长郭朝光出席会议。
会议发布了八起全省检察机关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邀请左权县检察院检察官王英、古县检察院检察官王文生介绍了其中两起案例的办理过程,并回答记者提问。
崔国红通报全省检察机关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情况
邢益民主持新闻发布会
通报指出:
山西作为革命老区,拥有众多红色革命遗址及英雄烈士纪念设施,这些红色遗迹遗存和纪念设施是重大的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是检察机关履行公益诉讼职能的应有之义。2018年、2021年英雄烈士保护法、民法典相继实施,为检察公益诉讼保护红色资源提供了更多实体法支持与价值引导,全省检察机关保护红色资源的广度和深度得以拓展,办案成效不断扩大。
2018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发现红色资源案件线索402件,立案37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和磋商370件,保护红色遗址和英烈纪念设施300余处,其中革命文物113处,入选高检院典型案例2件,案件办理实现了各地市全覆盖,一批典型案例以其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得到党委、政府、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的决定》中,明确将英雄烈士保护列入其中,为检察机关进一步强化红色资源保护夯实了基础。目前,全省9个市和83个县(区)的党委、人大、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决定或意见,为有效保护红色资源提供了坚强的组织领导保障。
山西省检察院党组和石家庄军事检察院高度重视双方协作,多次开展不同层面的交流,会签了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协作的意见,多次共同部署开展红色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并联合办理案件,日常合作已然常态化,形成军地协作山西样板并被载入高检院工作报告中。截止目前,军地联合办理的红色资源保护案件已达70余件。
2019年,结合英烈纪念设施办案情况,省检察院联合军事检察院向有关部门发出通报,行政机关高度重视,立即转发全省并出台烈士纪念设施修缮保护规范性文件,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形成合力推动整改,收到明显的社会治理效果。同时,与法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协同保护红色资源。山西检察公益诉讼依托办案逐步将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力量凝聚起来,各方面同力协契,在全社会营造了保护红色资源、传承红色基因的积极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