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35个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6月24日,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依法办案 能动履职 坚决惩治和预防毒品犯罪”新闻发布会。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苑涛通报了全省检察机关2021年以来惩治和预防毒品犯罪工作情况,会议发布了7件毒品犯罪典型案例,并现场回答记者提问。
通报指出:
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毒品犯罪
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2021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毒品犯罪案件1905件2517人,共批准逮捕1796件2343人,批捕率93.08%,高于全部刑事案件整体批捕率14个百分点;受理审查起诉毒品犯罪案件2610件3743人,起诉2521件3596人,起诉率96.07%,高于全部刑事案件整体起诉率20.37个百分点。
加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和补充侦查工作。2021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毒品犯罪案件193次,自行补充侦查1153次。
加强协作配合。今年,省检察院牵头与省法院、省公安厅共同召开全省毒品犯罪案件办理联席会,总结全省办理毒品犯罪案件经验,研究解决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明确建立信息互通、定期案件质量通报、联合同堂培训等机制。
强化法律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强化刑事立案监督。2021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针对毒品犯罪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06件112人,立案后已起诉61件65人,其中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8人;监督撤案38件。
依法追捕追诉漏罪漏犯。2021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纠正公安机关漏捕52人,其中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13人。纠正遗漏罪行250人,遗漏同案犯80人,生效裁判58人,其中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8人。
加强刑事审判监督。2021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对毒品犯罪案件提出抗诉54件,支持抗诉31件,已改判11件。经检察机关抗诉,对10人改判后加重了刑罚。
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近日,太原市院、忻州市院、吕梁市院、晋城市院参加市禁毒办组织的毒品集中销毁活动,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行政处罚决定已过复议诉讼期限案件的涉案毒品、制毒试剂集中销毁进行监督。
把握禁毒工作新形势,不断增强毒品犯罪打击效果
依法加大涉案财产处置力度。全省检察机关切实加大涉案财产处置力度,强化“打财断血”,深挖毒资毒赃,坚决摧毁毒品犯罪经济基础。积极引导公安机关对毒资、毒赃搜查取证,进一步监督、规范涉案财物的处置。在审查起诉时依法提出没收涉毒资产的处理意见,依法提出财产刑适用的量刑建议,加大罚金刑、没收财产刑等附加刑的适用与执行力度。
依法惩治涉毒洗钱犯罪。2021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涉毒洗钱犯罪28件32人,有力地打击了毒品犯罪。
依法准确打击新型毒品犯罪。新型毒品具有精神药品和毒品的双重属性,全省检察机关准确把握新类型毒品案件的法律规定,对新型毒品案件准确定性,做到罪责刑相适应。
强化能动履职,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
以落实“七号检察建议”为契机,做深做实诉源治理工作。全省检察机关大力推动“七号检察建议”的贯彻落实,持续加强与邮政管理、公安、交通运输管理、商务、海关、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制度机制,推动完善寄递安全监管体系,切实减少和预防寄递毒品等违法犯罪发生。全省检察机关共发出涉毒品案件检察建议45份,堵塞管理漏洞,从源头上杜绝此类案件的发生。
一体推进少捕慎诉慎押、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地落实。2021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毒品犯罪案件2782人,适用率76.2%;不批准逮捕涉毒案件103件160人,不起诉24件53人。
广泛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全省检察机关创新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群众广泛参与的禁毒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典型案例、事例,通过开展案件报道、法治讲座、以案说法、庭审观摩等方式推动禁毒法律宣传进万家。开展禁毒宣传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场所、进行业、进网络的宣传活动,让“健康人生、绿色无毒”理念深入社会各个领域阶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