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省检察院、省水利厅召开“打击水土保持违法行为、保护黄河中游生态环境”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及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和省委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实验区部署。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常建忠,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崔国红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裴峰解读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闫绪安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山西地处黄河中游,近年来水土流失治理虽取得明显成效,但防治任务依然艰巨,加强人为水土流失监管刻不容缓。开展水土保持专项行动,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体现,是助推我省水土保持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有效载体,是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会议要求,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行政机关监督管理职能作用,全面掌握山西水土保持现状,针对妨害水土保持的重点违法违规情形实施精准监督,推动相关部门加大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力度,推动完成2019-2021年遥感监管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有效控制人为水土流失,逐步提升水土保持功能和生态服务价值。
会议强调,水土保持专项行动不仅为“当下治”,更是为“长久立”。要聚焦监管重点,把握关键环节,夯实各方责任,强化部门联动,推动专项行动取得扎实成效。要始终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深刻理解“联合”的内涵要求,充分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要敢于和善于解决“难题”,区分轻重缓急分类研判,把执法司法优质资源用在啃“硬骨头”上。要找准治理漏洞和源头精准施策,将源头治理贯穿法律监督和行政监管全过程,精准确定重点监督部门和违法主体。要强化沟通联络,加强协同联动中的组织领导,发挥好检察长“领头雁”作用,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开至县级水利部门和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