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学习安排,9月3日,省检察院机关组织开展了第三专题“充分发挥检察职能,防范化解风险挑战”交流研讨。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崔国红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雅清和五名党支部负责人分别交流发言。
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一级巡视员、二级高级检察官、二级巡视员、机关各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参加。
要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着力提高防范政治风险能力。检察机关作为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机关,更要把党的领导始终贯彻在检察工作的全过程。要以《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为重点,持续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党的最新思想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不动摇,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不断推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党的执政安全。
要以营造“六个环境”为切入点,着力提高化解社会风险能力。检察机关要用足用好打击和保护两个手段,着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威胁人民生命财产犯罪。着力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加大查办扰乱市场秩序犯罪力度,严肃查处失信犯罪,开展“送法入企”检企共建活动。着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加大行政诉讼监督力度,建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着力营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加强对涉及转型发展的各类案件审判、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积极稳步推进行政公益诉讼。着力营造活力迸发的创新环境,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推进知识产权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着力营造青山绿水的生态环境,积极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积极开展打击文物犯罪专项活动,监督助力企业安全生产。
要解决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着力提高服务“六稳”“六保”能力。要在事关群众利益领域,坚持保障合法权益和打击违法犯罪两手都要硬、都要快,坚持把防范打击犯罪同化解风险、维护稳定统筹起来,做好控赃控人、资产返还、教育疏导等工作。探索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联合治污工作新模式,助力治山、治水、治气、治城一体推进。深入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专项行动,集中办理一批典型案例。继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决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深挖彻查“保护伞”。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震慑态势,依法从重从快打击阻碍转型发展的各种刑事犯罪,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