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父母很早就离婚了,我们老两口儿都上了年纪,孩子摊上这种事,多亏有你们的帮助。”近日,山西省清徐县检察院对接民政、妇联等部门,对两名生活困难的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78岁的武老太眼含热泪,向检察官连连道谢。
“被害人牛某23岁,系一级智力残疾人,父母离异,跟随年迈的爷爷奶奶生活;被害人赵某24岁,系二级智力残疾人,父母均系残疾人,全家靠低保为生……”今年年初,在审查两起强奸案件时,两位被害人的情况让清徐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贾素芬心头一紧,当即决定与同事进行走访了解。
检察官经走访证实,曹某利用牛某智力缺陷,将其强奸,并威胁其不许告诉任何人,导致其怀孕4个月才被发现,而现年已74岁的曹某无经济收入,没有赔偿能力;赵某被郭某强奸,怀孕5个月才被发现,70岁的郭某以放羊为生,同样无赔偿能力……
据此,清徐县检察院开通绿色通道,为两名被害人申请到7万元司法救助金。该院检察长孙寅平上门将这笔钱送到被害人手中。
一时困境解了,被害人更需长期关怀。
清徐县检察院主动对接相关部门,综合开展多渠道救助:与民政部门协调联系一家专业托管机构照料牛某起居;鉴于赵某及其母亲生活不能自理又不愿离家的情况,民政部门联系日间照料中心,为她们解决饮食、住所卫生等问题;联系法律援助中心为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
该院还向当地有关单位公开宣告送达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与县妇联通过会签文件、召开联席会等形式,建立线索移送和信息反馈机制,共同搭建困境妇女救助平台;通过建立“检察+妇联+N”协作联动机制,号召各职能部门积极参与困难妇女的支持和保护,将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相结合,为困难妇女群体提供全面、综合、有效的司法保护与社会保障。
“两名被害人是典型的困难妇女群体,属于国家司法救助的重点对象。检察机关主动担当、及时采取多元化举措开展救助,是司法机关与相关部门之间互联互通、合力救助的生动案例。”一向关注司法救助工作的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三桥派出所副所长杨蓉表示,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充分发挥司法救助“救急救困”功能,建立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融合机制,传递了司法温度,促进了妇女权益保护。“我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围绕‘凡是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均应当及时提供救助帮扶’这一目标,持续将‘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活动做得更实更深更细。”她说。
目前,检察机关已对曹某、郭某提起公诉。同时,清徐县检察院与被救助人建立长期联系,坚持常态化回访,关注被救助人的生活状况、家庭情况、救助资金的使用情况等,努力实现“一次救助,长期关怀”,持续巩固救助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