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错了的名字、结不了的婚、享受不到的待遇……因离婚判决书上被写错名字,冯某奴无法与现任丈夫领取结婚证,事情一拖就是12年。直到近日,在山西省清徐县检察院的帮助下,冯某奴终于拿到了结婚证。
2000年11月,清徐县法院受理了李某诉冯某梅离婚纠纷案。彼时的冯某梅正是冯某奴,用她的话说:“我不太识字,家里和村里人都叫我冯某梅,离婚时就用了冯某梅的名字。”2001年1月,清徐县法院在没有核实冯某奴身份信息的情况下,便判决准许原告李某与被告冯某梅离婚。
后来,冯某奴与如今的丈夫组建了新的家庭,并于2010年举办了婚礼。但由于法院判决的名字为“冯某梅”,导致其无法申领结婚证、无法进行婚迁户口等。去民政局咨询、到婚姻登记处说明、向派出所户籍科申请改名……冯某奴把所能想到的办法都试了一遍,却仍改变不了她被写错名字的事实。
2021年12月7日,冯某奴抱着一线希望向清徐县检察院提出了监督申请。“请你们帮帮我吧,之前的民事判决中写错了我的名字,我也不懂。十多年了,我没办法证实离婚关系,没法办理婚姻登记手续,没法婚迁户口,没法享受村民待遇……”冯某奴拉着检察官的手,哽咽地说着自己的遭遇。
为此,清徐县检察院立即对该案进行全面审查。由于时间久远,很多资料已经无据可查,几经辗转后,检察官决定围绕本案中发现的法律文书错误,就是否制发检察建议等问题召开公开听证会。今年1月21日,在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进行公开听证、听取意见后,该院向清徐县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在办案中规范制作法律文书,准确核实当事人身份信息,及时补正该判决书中的错误,并提醒办案法官举一反三,杜绝类似情形发生。
2月10日,春节假期过后,清徐县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原离婚一案中“被告冯某梅”补正为“被告冯某奴(又名冯某梅)”。针对冯某奴多年奔波申诉、生活艰难陷入困境等情况,清徐县检察院持续做好后续跟踪帮扶,定期回访,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