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互联网自助阅卷,效率真是大大提升!”完成了一次远程阅卷的山西某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宗贤颇有感慨。从2021年8月开始,山西的律师只需要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向山西检察机关案管部门在线申请,就可以实现对所办案件的网上阅卷。
“案件管理部门是检察院所有案件的出入口,是把控案件质量和办理效率的‘大管家’。”山西省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蓝涛介绍,从自动分案到网上阅卷,再到科学分析业务数据,山西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案件管理职能,不断补齐短板,提高办案质效。
打开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点击“流程监控”,输入对应条件,某类型案件整齐排列,序号前的红色预警标识表明这批案件已经超限。这时,案管部门流程监控员向有关业务部门发出监控通知书。“业务部门对监控通知需要及时进行回复,并计入业绩考核,有助于减少超限案件的数量。”曾参与该系统研发的案管部门工作人员王拥政说,“业务分析研判工作周期由原先的半个月减少到一周。信息化平台不仅涵盖各类检察职能,还能区分十大业务,实现条线、部门、承办人等多维度数据分析处理,实时排序,指导业务更精准。”
“诉前羁押率怎么有些偏高?”当统计完一年的案件数据,案件管理工作人员王晋斌监测到数据的异常。是否契合“少捕慎诉慎押”理念?他们及时联系刑事检察部门。经分析各项因素,案管部门制作了专项报告,在检察机关定期的业务会商会议上建议强化羁押必要性审查,加强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重点业务监管提供了决策依据。
优化“案—件比”,是检察机关近年来着力推动的一项工作。“所谓‘案—件比’就是具体案件与进入司法程序后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的比例值。‘案—件比’越高,说明案子经历的诉讼环节越多,办案效果可能越不理想。”王晋斌介绍。退回补充侦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曾是检察机关办案中影响“案—件比”的主要原因。“现在,我们通过监测相关数据变化,定期向业务部门推送数据,及时预警,并给出措施建议。”蓝涛介绍,在工作中,案管部门监测到退补、延期比例较高时,及时提醒业务部门查清原因,提出对策。如今,不必要的退回补充侦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等情况已大为减少。(记者:胡健 郑洋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