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山西省检察院检察长杨景海,今天由我对你们反映的行政申请监督案进行接访。受疫情影响,我们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来进行……”4月16日15时,山西省检察院视频接访室内,二级大检察官、山西省检察院检察长杨景海通过高清远程视频系统,接访魏某某等19人行政申请监督案的申请人代表及其委托代理人。 申请人代表魏某某、常某某、闫某某在高平市,委托代理人、律师王某在四川省成都市。经过前期沟通协调,三方分别在山西省检察院、高平市检察院和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检察院开启了此次跨省隔空接访。山西省司法厅派驻省检察院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的当日值班律师张某,应邀在山西省检察院参与接访。 “你今年58岁,咱俩年纪差不多大,我就称呼你老魏吧。你们有什么诉求都和我说说,就像聊天一样。”面对杨景海的热情询问,申请人代表及其委托代理人渐渐少了拘谨,开始详细讲述自己的诉求。 原来,魏某某等19人于2017年6月30日向某市发展和改革局提出申请,要求对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乱收费行为进行查处。某市发展和改革局立案后,进行了一系列的价格检查及相关调查工作。在查处案件过程中,该局认为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不明确,向当地政府提出请示。魏某某等19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某市发展和改革局行政不作为违法,并要求其履行法定职责。其诉求被一审法院驳回,上诉后二审法院裁定维持一审判决;申请再审后,省高级法院裁定驳回再审申请。魏某某等19人向晋城市检察院申请监督,该院审查后提请山西省检察院抗诉。 考虑到该案是一起行政申请监督案件,且申请人众多,案情复杂,涉及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适用问题。杨景海围绕申请人申请监督请求事项和申请监督理由,详细了解核实案件的相关事实和证据情况,认真听取了申请人代表及代理律师的意见,并对申请人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释法说理。 “棚户区改造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党和政府大力支持棚户区建设,是为老百姓办好事,好事一定要办好!下一步,我们还需要听取多方意见,调查核实,在厘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客观、公正地处理这起案件,对案件的最终处理结果会及时通知你们。”申请人不时点头。在听完杨景海表态后,魏某某说:“没想到检察长这么重视我们的案件,这让我们宽心了很多。检察机关通过远程视频接访解决我们的实际困难,是实实在在替老百姓着想,把老百姓的事当自己的事在办,十分感谢!” 杨景海表示,“今天,通过远程视频接访的形式,对我们了解案情和正确处理案件都有很大的帮助。申请人的意见都已详细记录在案,对其诉求和意见我们在审查案件过程中会加以重视。检察院是人民的检察院,检察院大门随时向人民群众敞开,希望大家一如既往地支持检察机关办案工作,也欢迎人民群众监督检察机关的办案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