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羁押的219天里,我内心备受煎熬,担心企业里的工人,特别是那几个没有外出打工能力的残疾人。现在能被取保候审,让我真正感受到了国家对民营企业的关心。”近日,签署好《取保候审决定书》的李某对山西省霍州市检察院检察官说道。
11月18日,王女士来到霍州市检察院,向办案检察官反映诉求,并拿出一份工人们的恳请书和一份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希望检察官能考虑给当事人李某变更强制措施。
经询问得知,王女士的女婿李某是翼城县民营企业家,经营的某铸业公司已有20多年历史,资产上亿元。今年4月,该企业刚刚启动一个重要项目,李某却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羁押,企业经营受到影响,被迫停产,300余名职工面临下岗困境。
收到王女士的申请后,霍州市检察院第一时间启动了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为全面、客观、公正评估案件,检察官除了听取辩护律师、家属以及司法局、看守所的意见外,还到企业所在地翼城县实地走访。了解到该企业曾经是翼城县的知名企业、纳税大户,人数最多时有近千名职工,在扶贫救灾、解决残疾人就业等方面都作出过积极贡献。
11月21日,经过综合评估,霍州市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李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李某激动地对检察官说:“感谢检察院对我的帮助,我一定会严格遵守取保候审各项规定,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也会尽自己最大努力恢复生产,让企业早日摆脱困境,继续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
霍州市检察院还将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及李某在取保候审期间的表现,全程做好监督和回访工作,确保案件诉讼程序依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