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山西9月12日电(记者 马倩如)山西省检察院近日召开死刑案件质量评析会。会议选取吕梁市检察院今年办理的12起典型案件,通过解析和评议侦查公诉机关在收集、审查、判断和运用证据中存在的常见问题,加深公诉人员对刑事证据两个《规定》的理解,以提高办理死刑案件的质量。
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评议会要求建立健全严把死刑案件质量关的“三报告”机制。一是健全重大、疑难、复杂死刑案件的请示报告制度。分市院公诉部门应及时将可能判处死刑案件的事实、证据及存在问题等情况及时上报省院,便于省院及时提出具体指导意见。二是建立健全死刑协调案件报告制度。分市院对有关部门组织协调的死刑案件要及时上报省院,便于省院随时了解掌握协调案件的基本情况,提前拟定工作预案。三是建立死刑抗诉案件请示报告制度。分市院公诉部门要严格执行诉前报送、抗前请示和跟踪监督制度,将可能判处死刑案件的相关法律文书及时报送省院,一审判决书下达后要及时报告判决结果;对拟提出抗诉的死刑案件在提交本院检委会讨论前要向省院公诉部门汇报,并将省院公诉部门意见向分管副检察长汇报;对支持抗诉的案件,省市两级院公诉部门要共同讨论研究,找准抗诉点,为成功抗诉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