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马倩如)记者从山西省检察院获悉,今年上半年,全省公诉案件质量在受理案件数持续上升的情况下,无罪判决率、撤回起诉案件数、抗诉案件改判率和法院采纳意见率等均呈良性发展。 据介绍,针对公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山西省检察机关健全落实四项制度:一是对可能判决无罪案件的请示报告制度。二是无罪案件专报和错案责任倒查制度。三是公诉案件质量定期分析通报制度,各市分院要按照省院的要求,每季度报送公诉业务情况的综合分析报告。四是建立无罪判决案件分管检察长和公诉部门负责人约谈制度,凡是出现无罪判决案件的检察院,分管检察长和公诉部门负责人必须到上一级检察院说明情况;经核实确实存在执法过错的,根据过错性质和责任划分,给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