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社县检察院原有10个内设机构,实有干警28人,检察官18人。有限的办案力量与过多的机构设置存在明显的矛盾,甚至出现“一人科室”的现象。特别是自侦部门,由于人员分散、办案力量不足,使得工作中心不突出、重点工作落实不到位。去年7月,省检察院确定该院为王建明检察长的基层建设联系点。王建明检察长先后四次深入榆社进行调研,走访了企业、农村、社区,对榆社的经济社会情况和检察工作进行了全面、深入的了解,发现榆社县检察院整体工作难以有所突破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机构设置不合理、办案力量较为分散。王建明要求该院加强机构建设,有效整合科室设置,建立检察一体化机制,加大办案力度。
去年11月开始,榆社县检察院启动内设机构整合试点工作。他们在及时向榆社县委、政府和晋中市检察院汇报的同时,深入调研,制定改革方案,主动与组织、编办等部门联系。在短时间内使内设机构整合试点工作有了实质性进展,到今年5月机构整合工作基本完成。
在机构整合中,他们突出执法办案这个中心,突出有利于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开展,突出有利于推进“四化”建设,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对原有的10个内设机构进行了大胆改革,整合成了6个部门。工作中,他们探索出四种机构整合的方法。一是职能相近重组式。将职能基本相近、业务时有交叉的反贪局、反渎局、法警大队合并,将预防、控告、举报等职能纳入,成立了职务犯罪侦查局。二是业务关联合并式。将业务对象同为公安机关的侦查监督科和监所检察科合并,成立侦查监所检察科;将民事行政检察科和控告申诉检察科合并,成立民行申诉检察科。三是职能强化式。在原有政工科的基础上成立了政治处,并提高规格为正科级。四是承继拓展式。就是对不可少、不能合并的办公室,在原承担的信息、档案、统计、保密、保障等五大职能基础上,将检委会办公室、人民监督员办公室、检察调研等职能划入办公室,使办公室承担的工作更加全面、系统,把握信息的渠道更加畅通,上传下达、左右协调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保留了工作量较大、诉讼监督任务较重的公诉科,充实办案人员,强化办案力量,突出诉讼监督职能。通过机构整合,使机构设置更加合理,职能发挥更加充分,机制运行更加高效。并且为实现侦查一体化、侦防一体化、对公安机关监督从批捕到监所检察工作的一体化和接待窗口高效、便捷服务群众诉求的民行申诉一体化创造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