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超美 通讯员马红彬)近日,山西省检察院在办理上诉人米江波等六人抢劫、杀人一案时发现,上诉人米江波在长治市郊区看守所羁押期间,采用隔墙抛物的方法先后10余次向同案犯传递串供纸条,妄图减轻其刑事责任,严重干扰了司法机关办案。该院随即发出了《检察建议书》,要求公安部门采取措施,加强监管,维护正常的监管秩序,确保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接到《检察建议书》后,该省公安厅非常重视,立即责成长治市公安局认真调查,加强整改。长治市公安局根据《检察建议书》的要求,组织召开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剖析会,全面深入查找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漏洞,特别对在押人员的生活、审讯、劳动区域、放风时段以及民警安全意识、落实岗位责任、巡视监控、包监教育、面对面管理、生活保障等进行了大排查、大整治,并制订了《郊区看守所整改实施方案》。为彻底扭转长治市郊区看守所基础设施落后的局面,经长治市公安局批准,长治市郊区看守所于2009年12月21日整体搬迁至原长治市看守所。
据记者了解,近年来,山西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作用,督促有关发案单位堵漏建制,规范管理,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2009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发出检察建议11744份。该省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王建明表示,2010年,全省检察机关将把检察建议作为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一个“抓手”,不断提高检察建议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