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省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十八大以来党的历史举行党史专题学习,在个人自学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和在青海、福建考察调研时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论党的宣传思想工作》和《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的基础上,集中学习了省委常委会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学习会议精神。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景海主持会议并讲话。
院领导、机关各内设机构、院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雅清,驻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傅锐,二级高级检察官王一平和第十检察部、驻省看检察室、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办公室、对外合作联络处党支部负责同志围绕主题交流发言。
杨景海结合对党的十八大以来这段历史的学习思考,立足检察工作实际,从如何深刻领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一科学判断、山西检察机关面临的机遇与挑战等方面与大家进行了交流探讨。
会议指出,要深刻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科学判断及其基本特征,坚持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遵循,牢记初心使命、保持战略定力,求真务实、担当作为,完整准确把握贯彻新时代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不断更新司法理念,提高履职能力水平,积极回应民生关切,最大程度释放司法善意,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具体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山西转型发展出雏型、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会议强调,要围绕党史学习教育目标,持续深化“六个进一步”要求,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警立足山西检察发展实际与发展目标,进一步总结党的历史经验,不断提高应对风险挑战的能力水平。要用好山西丰富的红色资源,传承好红色基因,进一步发扬革命精神,为走好新时代山西检察之路凝聚磅礴伟力。
会议要求,要把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刻认识党组在党的组织体系中的特殊地位,加强各级检察机关党组自身建设,坚决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位,把党的建设落到实处。要从严从实加强检察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做好组织工作保障和监督,把党的基层组织打造成坚强战斗堡垒。要加强党建引领,切实将党史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指导、服务山西检察实践发展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