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及高检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会议精神,通报全省检察机关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总结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经验,部署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杨景海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崔国红主持会议,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闫绪安宣读全省检察机关受到全国、高检院、省委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临汾市院、李增虎等人涉黑案专案组等5个先进集体代表和先进个人作了大会交流发言。
会议认真总结了三年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成效,指出:
▶ 坚持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领导,是夺取专项斗争胜利的根本保证。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做到心中有党、闻令而动。
▶坚持全面贯彻高检院、省委决策部署,是夺取专项斗争胜利的重要保障。必须在高检院、省委的科学统筹下,主动融入大势、服务大局,始终做到决策部署到哪里,法律监督就跟进到哪里。
▶ 坚持弘扬拼搏奉献精神,是夺取专项斗争胜利的力量之源。必须继续发扬“三牛”精神,持续保持不畏艰险、锐意进取的奋斗韧劲,当好乐于苦干的老黄牛、甘于奉献的孺子牛、勇于创新的拓荒牛,推动山西检察整体工作迈进全国第一方阵。
会议要求,深入贯彻“常态化”决策部署,坚决打赢扫黑除恶常规战
▶ 以更高的站位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不断深化思想认识,坚持服务大局,切实将司法办案、法律监督、服务发展有机结合起来,“三位一体”统筹推进。坚持以案促治,继续用好检察建议机制、深化十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加强分析研判,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 以更有力的履职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严格落实省级院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统一把关、地市级检察院对涉恶案件统一把关要求,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主导责任,引导侦查取证,切实从源头上提升办案质量。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用足用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减少社会对抗面,化解社会矛盾,释放制度红利。
▶ 以更完善的机制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建立健全常态化组织领导机制,坚持平战结合,完善人员调配使用机制。建立健全一体化攻坚协作机制,实现信息互通互联。建立健全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机制,始终把深挖彻查“保护伞”作为常态化扫黑除恶主攻方向,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建立健全督导考核奖惩机制,推动重点难点问题及时破解。
会议强调,大力加强过硬队伍建设,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提供坚强保障
▶ 责任再强化。各级院检察长要坚决扛起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直接责任,分管院领导要承担起具体责任,各级院扫黑办要做好组织保障工作,办案团队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依法严惩黑恶犯罪,持续整治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采取专案督导、特派督导、日常督导的方式,加强全面督导,一级抓一级,定期督落实。
▶ 能力再提升。提升政治能力,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鉴别力,强化政治执行力,把准扫黑除恶斗争的正确方向。提升业务能力,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推动学用相长。着力强化组织培训,建立案例学习制度,促进一线办案人员的司法办案能力水平的有效提升。
▶ 作风再转变。精神上要勇进取,履职上要敢担当,敢于履行监督职责,敢于秉持客观公正立场。标准上要攀高线,努力实现定性零改变、案件零滞压、出庭零障碍的目标。
▶ 纪律再严明。政治上要忠诚,自觉落实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的各项决策部署。工作上要尽责,把对党的忠诚转化为严格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行为上要廉洁,强化队伍教育整顿与扫黑除恶的有机衔接,维护检察队伍肌体健康。